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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67K/2022-000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族宗教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民宗侨台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229月下旬在全市集中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重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二、活动时间

        2022926日—930

        三、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喜迎二十大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就以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为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凝心聚力。

        (二)推广宣传先进事迹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台、网、端、微、影等各种媒体资源,采用“互联网+民族团结”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和民族工作先进经验宣传报道,讲好重庆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全面展示重庆民族事业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典型经验,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动之中,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三)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挖掘利用地方特色民族文化标识,组织形式多样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备训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同宣传、统战、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卫健、科技、司法等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农民丰收节庆、科学知识普及、普通话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国防教育、法治宣传、义检义诊等活动结合起来,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党组织要多形式组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干部职工间的情感交流。

        (四)为民多办好事实事。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为导向,制作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在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本地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把牢政治方向。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政治性强、各方面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全方位展现各族群众团结和谐、砥砺奋进的精神面貌,坚持平实务实的基调、温暖热烈的色调,把各族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精神传递下去,激励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共同奋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发作为、建功立业。

        (二)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内容形式,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坚持深入基层、热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统一组织的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面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经验成效,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带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景区等场所,贯穿到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好网上网下,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区县融媒体中心作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各级政务新媒体,用好户外大屏、移动电视、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阵地,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充分发挥宣传、统战、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卫健、科技、司法等部门优势,在总结上一年宣传周活动的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出新出彩、走深走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使活动既浓重热烈又务实节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五)做好经验总结。认真总结提炼本次活动成果,做到数字化开展活动、数据化反映效果、精练化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活动的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有关资料(方案、活动视频、图片)和详细数据(包括信息、视频浏览量、活动参与人数、发布标语、视频数等),于20221015日前报送我委。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822

        联系人:市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蔡佳霓联系电话:023-61212257;传真:61212258;电子邮箱:982644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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